福建省人民政府水电站库区移民开发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
发布时间:2018-03-16 来源: 字体显示:【大 中 小 默认】 阅读: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为了更好地向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提供政府信息公开服务,本机关编制了《福建省人民政府水电站库区移民开发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以下简称《指南》)。
本《指南》将根据信息公开情况及时更新,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可以在福建省水利水电工程移民网(以下简称移民网)上查阅《指南》,网址: http://www.fjym.gov.cn。
本机关办公室为政府信息公开主管部门,负责协调、指导、推进本机关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政府信息公开分为主动公开和依申请公开。
一、主动公开
1.公开范围
(1)机构设置、主要职能;
(2)本局的规范性文件;
(3)规划计划;
(4)办事规程;
(5)工作动态;
(6)问题回答
(7)其他应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
具体信息目录请查阅《福建省人民政府水电站库区移民开发局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可以在移民网上查阅上述目录,也可以到本机关办公室进行查询。
2.公开形式
本机关主要采取移民网、报刊、电视等媒体公开形式。
本机关网上公开的信息,除政策法规、机构职能等信息以外,移民网上留存的期限为两年,超过留存期的信息不再保留,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可以到本机关的受理部门查阅这类信息。
3、公开时限
应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自该信息生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二、依申请公开
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需要获取本机关上述主动公开以外的政府信息,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包括数据电文形式)提出申请。
1.受理机构
本机关自2008年5月1日起正式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受理机构为本机关办公室
通信地址:福州市鼓屏路192号山海大厦9层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正常上班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联系电话:87807198 87807258
传真号码:87805831
邮政编码:350003
电子邮箱:
2、申请方式
向本机关提出申请的,申请人持有效身份证明,填写《福建省移民开发局信息公开申请表》(样本见附表,以下简称《申请表》)。申请表复制有效,可以在受理机构处领取,也可以在本机关网站上下载电子版。
为了提高处理申请的效率,申请人对所需信息的描述请尽量详尽、明确;若有可能,请提供该信息的标题、发布时间、文号或者其他有助于本机关确定信息载体的提示。
a.通过互联网提出申请。申请人可以在移民网上填写电子版《申请表》,具体网址为http://www.fjym.gov.cn;申请人填写《申请表》后通过网上发送即可。
b.信函、传真申请。申请人通过信函方式提出申请的,请在信封左下角注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字样;申请人通过电报、传真方式提出申请的,请相应注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字样。
c.当面申请。申请人可以到受理机构处,当场提出申请。
采用书面形式确有困难的申请人可以口头提出,由受理该申请的工作人员代为填写《申请表》。
本机关不直接受理通过电话方式提出的申请,但申请人可以通过电话咨询相应的申请业务。
3.申请处理
受理机关在收到《申请表》后,向申请人出具回执。能够当场答复的当场答复,不能当场答复的,自收到申请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作出下列书面答复。
a.属于公开范围的,向申请人提供信息或告知申请人可以获得该信息的方式和途径。
b.属于免予公开范围的,告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
c.不属于本机关公开范围的,告知申请人该信息的掌握机关及联系方式;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不存在的,告知申请人。
d.如需延长答复期限的,经主管领导同意并告知申请人,延长答复期限最长不超过15个工作日。
e.申请内容不明确的,告知申请人作出更正、补充。
f.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可能损害第三方权益的,应当书面征求第三方的意见;第三方不同意公开的,不得公开。征求第三方意见所需时间不计算在期限内。
办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流程见移民网“政府信息公开”专栏“依申请公开”子栏目的流程图。
4.收费标准
依申请提供政府信息,可以收取检索、复制、邮寄等成本费。收取检索、复制、邮寄等成本费用的标准按国务院价格主管部门、财政部门有关规定执行。
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公民确有经济困难的,经本人申请、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负责人审核同意,可以减免相关费用。
三、监督方式及程序
本机关在每年3月31日前公布本机关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本机关不依法履行政府信息公开义务的,可以向上级行政机关、监察机关或者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举报。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本机关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